为进一步做好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,根据《学校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细则》(校财〈2023〉146号)、《学校调整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》(校财〈2025〉106号)文件规定,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在2026-2027学年困难生库工作基础上,秉持公平公正原则开展我院新学期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。经个人申报,班级评审小组评议,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审,确定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2026-2027学年获得国家助学金的人员名单,现将初审名单予以公示(以附件形式)。
公示时间:2026年10月23日-2026年10月29日
学院资助联系人:张深
联系方式:0552-3197590
地点:西辅楼310办公室
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联系学院资助联系人。
2026年10月23日